交社保证明
让社保局开具社保金已经交到什么时候就行。剩下的不就可以证明单位未缴时间。
您最好和原公司协商,赔偿点也可以。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拿上自己的身份证可以去当地社保机构去办理。
东莞地区:离职后,所在公司会有开一张离职证明,凭这张证明可以办理转移等手续。凭借自己的身份证也是可以在社保局办理社保卡的。
汕尾地区:离职后,所在公司没有任何手续可给,凭本人身份证去社保局查询缴费情况及办理转移手续。
各处地区的操作可能略有不同,但有一点,凭借个人的身份证是可以办理相关手续的。
一:问这个问题多半是因为考上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跟你说一下这个情况。
二:首先,你必须有档案报到的程序走过,报到过,这样你就是已就业毕业生录用,这个录用程序是“干部调动”手续。这才存在工龄。算工龄时是劳动局来按照社保缴纳的年月来算的。
三:如果你档案没去报到,即使后面你交了社保。考上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对方是先走人事局走程序,然后才到劳动局,而劳动局和人事局是不通的,所以就很可笑。对于人事局来说,你档案没报到,录用你时就按照“未就业毕业生”来录取,他不看你劳保资料的。人事局先走了这个程序,那么到劳动局,他也只能按照你是未就业毕业生的程序来搞,那么你的社保就不被认可。
四:简单地说就是,档案报到过,人事局先按照干部调动的程序来录用你,劳动局就去看你之前的社保,按照你缴纳社保的年月来算工龄;档案没报到过,无论交没交过社保,一律按照未就业毕业生来录用,到了劳动局,你就是一个未就业过的毕业生,就不看你的社保资料,一切从零开始,工龄不算。
第二篇:单位交社保证明单位交社保证明
一、社会保险登记证办理
1、登记
参保单位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成立之日起30日内,向所属社保经(代)办机构申请社会保险登记。
参保单位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应当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表一),并出示以下证件和资料:
(一)企业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二)事业单位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三)社会团体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副本);
(四)国家机关持单位行政介绍信;
(五)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布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六)其他核准执业的有关证件、资料。
外商投资企业还须持有关部门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外国、港澳台和外商机构在北京设立的办事处(机构),须出示市工商行政部门签发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或《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注册证》。
国内驻京非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还须提供上级法人单位开具的办理参加北京市社会保险统筹全权委托授权书。
对参保单位填报的《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表一)、提供的证件和资料,社保经(代)办机构应当即时受理,并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为参保单位开具《北京市社会保险缴费专户开户通知》,参保单位凭此通知到指定银行开设缴费专户;社保经(代)办机构依据银行开户回执对参保单位予以登记并核发《登记证》。
2、变更
参保单位发生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变更时,应当自登记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以下证件和资料向所属社保经(代)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手续。
(一)《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变更表》(表一?1);
(二)《社会保险登记证》;
(三)工商执照或有关机关批准变更证明;
(四)社保经(代)办机构规定的其他相关资料。
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变更材料齐全的,社保经(代)办机构审核后给予变更。
因单位信息变更事项涉及《登记证》内容的需要重新打佣登记证》,但社会保险登记证号不予变动,原《登记证》收回。
2、注销
参保单位发生解散、破产、撤销、合并、被吊销营业执照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社会保险缴费义务时,应当及时向所属社保经(代)办机构申请注销登记。
参保单位应当自发生注销登记事项之日起30日内,向所属社保经(代)办机构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单位申请注销登记时,应当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变更表》(表一?1)并提供相关文件和材料,经社保经(代)办机构审核后,为其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并收回《登记证》。
参保单位在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前,应当结清应缴的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罚款。
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采集与生成
1、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采集
社保经(代)办机构每年第一季度向参保单位下发缴费基数采集通知及《北京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采集表》(表六)(以下简称“《采集表》”)或缴费基数采集软件。参保单位依据基数采集的要求如实将参保人员本人的上年月平均工资填入《采集表》或录入采集软件并打佣采集表》,由参保人员签字确认。参保单位于每年3月31日前将《采集表》和采集数据上报所属社保经(代)办机构。
2、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生成
社保经(代)办机构于每年4月1日按有关规定生成当年参保人员的缴费基数,并于每年4月20日之前完成缴费基数的核对工作。
三、参保人员增减变动
社保经(代)办机构每月5?25日办理参保人员增加或减少的变动手续。
参保单位新增参保人员时,应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表十一),并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表二)(新参保人员还须身份证复印件)或《北京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证明》(表二十二)或《北京市社会保险人员转移情况表》(表二十二?1)、《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账户转移单(转移单补填用)》(表二十二?2)及相关材料,社保经(代)办机构负责办理参保人员的增加手续。
参保单位办理参保人员减少时,应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表十二)并附相关材料,社保经(代)办机构根据减少原因打佣北京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证明》(表二十二)、《北京市社会保险人员转移情况表》(表二十二?1)、《北京市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退休清算单》(表二十三?1)、《北京市社会保险一次性领取清算单》(表二十三?2)、《 ……此处隐藏3983个字……便于计算,我们先假设社会平均工资在未来的60年不增长,社会年平均工资永远为1。那么该员工共缴纳养老金为0.28*35=9.8 退休之后,他可以领取基础养老金=1*35*1%=0.35
个人账户养老金=(0.08*35)*12/170=0.197647(按170个月计算)
两者相加,该员工每年领取0.3+0.2329412=0.54764的养老金,生前领取养老金总计0.5329412*15(退休后的生存年数)=8.2147,该员工领取和缴纳养老金之比为0.83823。领回的还没有交的多,显然划不来。
另一个必须考虑的要素是通货膨胀,任何社会长期来看都必然是一个通胀的过程,今天的人民币和美元英镑的购买力,都非三五十年前可比。
假设我们的社保制度是从1980年开始实行的,当时刚参加工作的某甲和某乙工资都为60元,某甲只按最低的标准交给养老保险四块八毛钱,而某乙为了有一个幸福的晚年,在以后的十年当中都坚持每月多给社保交20元。
三十年过去了,某甲和某乙如今都到了退休的年龄,他们回头审视自己的生活:某乙在八十年代很长一段时间(工资较大幅度提高以前),生活品质都只有某甲的三分之二,他换来的唯一好处是,在社保账户上比某甲多2400元,这仅仅相当于目前城镇职工一个月的平均工资。
显然,个人账户是个很坏的投资品,领取根据退休前一年的平均工资制订的基本保费还比较划算,前二十年多送进个人账户的钱被通胀严重稀释,几乎等于打了水漂。
按中国的通胀速度,很有可能前二十年交的社保费在数额上只等于最后5年交的钱。年轻时多交老了多拿没错,但多拿的钱远远比不上年轻时多交的损失。
“惠民”的钱从哪里来?
反驳者也许会说,工资水平不可能永远保持不变,如果我们考虑到工资逐步增长,那么购买养老保险就是划算的。 我们再来假定公民年工资平均初始值为1,年均工资增长率为5%,工作年限为35年,计算可知: 1年工资期末值:1*1.05^(35-2)=5.2533
年工资和值:(1-5.2533*1.05)/(1-1.05)=90.3200;
2总计交纳退休金90.3200*28%=25.2896
3其个人账户余额:90.3200*8%=7.2256;
基础养老金为1*1.05^(35-2)*0.35=1.7511
个人账户为7.2256*12/170=0.5100
总计领取退休金(1.7511+0.5100)15=33.9165
交纳25.2896,领取33.9165,比例为1.3411,似乎只要社会保持增长,看上去确实能赚一点。不过35年的零存整取,最后获取的收益仅为总额的1.34倍,到哪里去找比社保更低的回报呢?
而且,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如果有人真的吃饭没掏钱,也一定是因为别人替他掏了。社保要让投保人最后拿走的比存进来的多,就必须自己想办法。
尽管有部分地区已经拿出地方财政来为养老金支出埋单,但根据养老金的架设来说,它是独立于财政之外的,国家并无对其进行补贴的义务。因此社保资金投资股市,债券,基金,是各国普遍的选择,中国也不例外。
不过,目前中国社保基金投资收益率还不到2%,几乎是世界上收益率最低的,连官方账面上的2.2%的物价增长指数(2014-2014年)都没有跑赢,养老钱实际处于贬值状态,且就目前情势看来,随着社保基金规模越来越大,贬值损失也越来越大。
社保资金靠投资收益很难填补缺口,现收现付是很多国家养老金管理中共同的选择。现收现付也就是把年轻人交纳的养老保险交给领取社保的老人,这些年轻人老了以后又由下一代人来养,他比较好听的名字是“一代人与一代人的契约”,不过这被经济学家弗里德曼讥为“最大的庞氏骗局”,所谓庞氏骗局就是“老鼠会”。
一旦经济下行,现收现付就会满足不了支出,法国民众因为退休制度改革已经进行罢工,希腊、保加利亚和马其顿的民众也因为同样的原因走上街头,这些改革的核心内容,是或者削减养老金,或者提高退休年龄,或者提高养老保险缴纳比例。
中国正处在老龄化过程中,以后适龄劳动者越来越少,退休者越来越多,养老保险的支出还将越来越大,收入也将越来越少。
据世界银行的一项估算,从2014年到2014年,中国养老金缺口可能达到9万亿元人民币,目前对中国养老金缺口的估算,最乐观的也认为缺口将达到3万亿人民币。而据全国社保基金会预测,到“十二五”末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规模预计也才1.5万亿元。
到那个时候,政府很可能会在让现役劳动者承担更重的养老负担或者延长退休年龄之间选择。上海已经软性延迟5年退休年限,这仅仅是个开始,究竟延迟到什么年龄才够,只有天知道。
个人才是养老保障的主体
其实搞强制社保以前,老百姓自己仍然会“积谷防荒”。为何一提“养老保险”,就觉得非国家参与不可,公民自身无力养老?这一观念的构成既有观念原因,也有现实因素。
在观念上,相信“养老是国家的事”似乎和计划经济养成的思维习惯有关,其实国家从来不是公民养老的主要保障,也不可能成为其主要保障。
“国家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虽然看上去很美,但事实上很少有哪个国家的老人不靠自己家庭的投资和积蓄,而靠政府发放的养老金来维持晚年生活。大多数西方国家养老金缴纳比例和领取金额都并不大,美国老人的养老金水平也仅仅是一个月三四百美元左右,约占美国人平均工资的十分之一。
即使在美国的低收入家庭,养老金在老人月支出中也很少能占到30%。然而,由于退休者往往都有一大笔积蓄,他们甚至相对在职工作者更加富有,在老龄化社会,这些私人养老金的投资和消费带给经济新的增长动力,被称为“第二次人口红利”。
现实因素是我国以大量下岗职工为代表的退休人员普遍贫穷,而他们是社保的主要支取群体,甚至当前社保制度有为他们量身打造之嫌。当年的低工资其实也不成文的包含着政府要在住房,养老上提供保障和补偿。然而,随着下岗,住房/医疗改革,以及把工人从“退休工资”推向全民社保,政府等于是单方面毁约,而把履约责任交给了刚刚加入社保的投保人。
当然,改革前的模式早该停止,这种毁约并不是坏事,不过显然应该将这一批人的养老和安置问题作为一个转型成本,由在转型中直接获益的一方去承担,这不是一个全民问题,不应该由新一代劳动者去承担,他们实际上也负担不起。 以目前社保资金的缺口看,退休离我们也正在越来越远。好了,文章结尾总结一下,现在我们至少可以得到三个结论: 1,交养老金是不划算的,除非你在漫长的职业生涯中根本没有考虑过自己的养老;
2,交得越多越不划算;
3,“老有所养”看上去很美,其实靠政府不如靠自己。
(编辑:李子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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